(11月9日更新,以较新为准)
一、办赛单位:
主办单位:南宁市体育局、南宁市体育总会
承办单位: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、南宁市篮球协会
协办单位:南宁市体育场
二、比赛日期和地点:
比赛时间:2017年12月8日至17日
比赛地点:南宁市体育场、南宁市四职校、广西体专、广西区体育馆
三、参加单位:南宁市各县、城区的社区、单位、学校、部队或自由组队。
四、比赛项目:男子组(甲组、乙组)、女子组
五、参加办法:
(一)参赛资格:
1、可以社区、单位、学校、部队为单位,也可自由组队报名。同一单位参赛队数不限,但同一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赛。以社区、单位、学校、部队为单位报名的须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凡属身体健康,适合参加篮球运动者均可报名参赛。有心血管系统、呼吸系统等疾病以及近期不宜参加体育活动者,不能参加此次比赛。参赛运动队必须自行为本队运动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参加此次比赛的行为则被视为本队(本人)已对参赛存在风险和意外已做了审慎地评估,并愿意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。
3、在自治区注册为非南宁市籍(南宁市体育局同意交流的除外)的青少年运动员(指18岁以下的运动员),以及非南宁学籍(注册在南宁市的运动员除外)的青少年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。
4、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各1人,运动员12人,技术会议后不许更换运动员,否则一经查实,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及比赛成绩。
(二)报名办法:
1、男子组乙级队限报48支队伍,女子组限报12支队伍,报满为止。不接受电话报名,已报名但未交比赛场地租金和比赛押金的队伍,该报名视为无效报名,各队必须填写参赛承诺书,否则不予安排比赛。
2、参赛队须按报名表内容认真填写,男子组甲级队每队均收取比赛场地租金2000元,比赛押金3000元。男子组乙级队、女子组每队均收取比赛场地租金1000元,比赛押金1500元。如在比赛过程中未出现打架、弃权、消极比赛、罢赛等违反赛风纪律的现象,比赛结束后从第二天开始退还比赛押金。
3、场地租金、押金和报名表于11月25日前交至南宁市体育管理培训中心活动部(南宁市桃源路60-8号奥体宾馆八楼,邮编:530021,电话:0771-2191561。
六、比赛办法:
(一)采用中国篮球协会审定的《2014年较新篮球规则》及国际篮联较新规则解释,比赛采用4×10分钟的方式,其中第1、2节和第3、4节中间休息2分钟,第2、3节中间休息10分钟;个人犯规累计次数为5次。
(二)比赛分为第一阶段预赛和第二阶段决赛。
1、男子甲级组:
第一阶段:甲级组共8支队伍(含去年乙级组前2名的2支队伍,因去年甲级组日创装饰队严重违反赛风纪律,今年度被取消比赛资格,由去年甲级组第七名新锰集团替补参加甲组比赛,甲级组8个队),按上届成绩蛇形排列
(1、广西大秦2、广西二建3、丰铭家4、陇上荟5、农信社6、全上品7、广西建达通、新锰集团排在第8名)分成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。
第二阶段:两个小组前2名队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,决出1-4名的名次。两个小组3、4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5、6名。第7、8名降级,将参加下一年度乙级组的比赛。
2、男子乙级组:
第一阶段:采用抽签分组,每组6支队伍,分成8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,按积分排列名次,各小组第一名的队伍进入第二阶段比赛。
第二阶段:采用抽签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,决出1-8名的名次。前二名的队伍将获得参加下一届甲级组的比赛资格。
3、女子组:
第一阶段:采用抽签,每组6支队伍,分成2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,按积分排列名次,
第二阶段:每个小组前2名的队伍进行交叉淘汰附加赛决出1-3名的名次。
(三)各队聘请非中国籍外援上场比赛规定:每节比赛上场非中国籍外援较多2名。
(四)各队必须准备深、浅颜色各一套比赛服,号码必须按规则规定印制,不准深兰色服装印红色号码;上场队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,号码醒目。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不准上场参加比赛。
(五)凡对某场比赛有异议或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,请务必在该场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,同时提供证据和交申诉费500元,否则不予受理。胜诉退回申诉费,反之不退。
(六)如在比赛过程中出现打架、弃权、消极比赛、罢赛等违反赛风纪律的现象,除没收押金外,还将对参赛队及其相关人员追加处罚,处罚视具体情况由大会组委会制定。
七、循环赛决定名次办法:
(一)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比赛因弃权告负得0分(对方以20:0获胜),以积分多少决定名次,积分多者名次列前。
(二)如两队或多于两队之间的比赛有相同的胜负记录,将按照下列原则依顺序进行排列名次:按它们之间比赛的净胜分多少排列名次;如净胜分相同,则按它们之间比赛得分多少排列名次;如得分仍相同,则按所有比赛净胜分的多少排列名次;如所有净胜分仍相同,则按所有比赛得分的多少排列名次。
(三)如果采用这些原则仍无法决定名次,将用抽签的办法进行名次排列。
八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(一)男子组甲级队奖励前六名,第一名获得奖杯一座和奖金,第二名至第六名均奖励牌匾和奖金。
(二)男子组乙级队奖励前八名,第一名获得奖杯一座和奖金,第二名至第八名均奖励牌匾和奖金。
(三)女子组第一名获得奖杯一座,第二名至第三名均奖励牌匾和奖金。
(四)设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
1、男子甲组评选1个队,男子乙组评选2个队,女子组评选1个队。
2、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的代表队,授予牌匾一块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:
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裁判员统一由南宁市篮球协会选派。
十、经费:
各参赛队伍交通费、食宿费、饮用水全部自理。
十一、其它:
(一)乙级组、女子组技术会议于12月6日16:00在南宁市体育场会议室举行;
(二)男子甲级组技术会议于12月9日16:00在南宁市体育场会议室举行;
(三)参赛队伍的教练员必须参加技术会议、否则不予安排比赛,会议重要,不再另行通知。
(四)比赛信息可在爱南宁体育网站(www.innty.cc)、南宁市体育总会(www.nnstz.com.cn)上查阅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。
十三、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。
附:2017年南宁市体育黄金联赛暨南宁市第十四届篮球联赛报名表
(本表复印有效)